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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在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中荣获“优胜单位”等荣誉称号

时间:2021-05-21 点击:

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高校文明校园创建,近日,市委教育工委下发了《关于表彰2019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校与吉林大学等十个单位被评为“优胜单位”,同时荣获“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艺术学院、党政办公室荣获“先进基层单位”称号;外国语学院商务英语17411班、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18403班、电影学院18409班荣获“文明班级”称号;读书社荣获“优秀学生社团”称号;党委学生工作部、外国语学院荣获“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南区3公寓4门301C寝室、南区9公寓1门202B寝室荣获“文明寝室”称号;南区第二食堂荣获“文明食堂”称号。

学生工作部部长李洪雨荣获“优秀个人”称号;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贾小晨、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团总支书记刘丹、党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赵健荣获“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学生工作部副部长于浩荣获“十佳辅导员”提名;电气信息学院电气17405班葛子源、电影学院播音17401班魏一巍、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新闻17408班蒋尚坤荣获“优秀大学生”称号;团委书记杨鸿、金融学院辅导员姚尧荣获“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我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守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聚焦“培养什么人”这一根本问题,坚持“五育并举”,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获“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被确认为“吉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文化育人)创新发展中心”,获评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各2个。学校工作得到了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日报网、中新网、凤凰网、中国教育在线、吉林日报、吉林教育电视台、吉林新闻综合广播等数十家媒体刊载转载报道280余篇次,多篇思政工作经验及典型做法得到学习强国、全国高校思政网、省网络思政中心采用,充分展示了学校发展的成果,有效提升了学校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学校文明校园建设成果斐然,校园文明程度、师生文明素养进一步提升,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本职工作,锐意开拓进取,将爱国之情、强国之志、报国之行融入到服务长春振兴发展之中,为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更大力量!(供稿:宣传部 审核:高海英 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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