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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光华学院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11-20 点击: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长春光华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结合长春光华学院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现编制本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到2020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9-2020学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学校切实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的规定,全面落实《长春光华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公平、公正、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谋划部署,优化制度机制,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学校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具体执行中,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职能和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职责,进一步健全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共同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信息公开工作联动体系,逐级明确信息公开中的主体责任,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校以《长春光华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为依据,不断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和信息回应机制,逐条逐项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分工职责,确保各单位均有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开展。

(二)拓宽公开载体,提升服务师生效能

2019-2020学年,学校以服务师生为工作导向,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建设相结合,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学校现有的官方网站、学校OA办公平台、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抖音、校园电视台、广播站、校报、校内公告栏、宣传栏及电子显示屏、QQ群、微信群等多种媒介形式,及时发布办学信息,发挥其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的作用,在提升办学影响的同时,有效满足了社会公众知情权。同时,不断探索新媒体语境下全面展示学校发展和师生风采的有效措施,有效发挥新媒体信息及时性优势,不断扩大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2019-2020学年,学校通过门户网站中的通知公告/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了学校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发展规划、招生就业、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科研工作、合作办学、对外交流、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校园安全、其他事项等十五个方面。

2019-2020学年度,学校办公OA系统上传220份文件,学校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49条。其中校园网主页光华新闻327条,领导讲话7条,通知通告4条,媒体光华111条。人事师资信息46条,教学管理信息35条,招生考试信息213条,财务管理信息50条,学生管理信息53条。此外,通过学校官方微博93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41条(组),通过校团委微博55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2条(组),编印校报9期,安全保卫信息51条(组)。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学校基本信息。2019-2020学年,通过学校主页(http://www.ghu.edu.cn/index.htm)、通知公告/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ghu.edu.cn/index/tzgg.htm)及各单位、各部门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办学规模、学校领导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基本信息,以及学校章程、学校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教代会制度和报告、学术委员会章程和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信息。

招生考试信息。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多渠道信息公开体系,确保考生在招生录取的各阶段及时准确地了解应知、须知的有关录取政策及信息查询的渠道和办法。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保证招生申诉渠道畅通,加强对招生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招生公平。

长春光华学院的招生信息发布以学校官方网站、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招生服务微信公众平台为主,及时准确发布招生相关信息。网站设有专人进行信息维护和实时更新,把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录取规则、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省录取情况进程表、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在线咨询、近三年录取分数、新生入学须知、艺术类校考工作安排等均公布在“阳光高考”网(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网址: https://gaokao.chsi.com.cn/)和长春光华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ghu.edu.cn/)等信息发布平台上,便于学生查询和答疑。

学校招生章程公开。学校招生章程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专业录取原则、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联系方式等。

学校招生计划公开。经教育部统一分送的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时公布在学校官方网站和招生服务微信平台。无预留计划。

录取程序公开。各省录取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各批次未完成计划都第一时间公布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

录取结果公开。对于录取结束的省份及时将录取结果公开,方便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公开学校分批次、分科类、一志愿及及征集志愿录取人数和录取最高分最低分等。

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招生办公室官网上公布了信访督查电话0431-85559397、18643116113和纪委信箱 jiwei@ghu.edu.cn,信访电话和纪委信箱一直保证畅通,接受考生、考生家长和人民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

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招生计划》、学校制作的招生简章电子版等为主的媒体宣传平台,及时将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录取最高分最低分、招生政策等向社会发布。同时,学校专门开通了多部咨询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及时解答考生和家长的咨询问题,进一步保证了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

由于疫情原因,学校在招生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招生信息以及校考进展情况并回答考生的线上咨询,做好考生的咨询指导工作。艺术类考试招生期间,3月16日-4月15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按时回答考生的问题,7月22-28日参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2020年高考网上咨询周”活动,为考生答疑解惑。“长春光华学院招生服务”微信公众号招生录取期间有6000多人关注,相关招生录取动态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

财务管理信息。学校官方网站建设之初,就发布了《长春光华学院财务制度》《长春光华学院差旅费相关规定》《长春光华学院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长春光华学院预算编制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认真执行收费报批,切实做到依法收费,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大力实施阳光收费,以保证社会、家长和学生有充分的知情权,并通过校园网对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明确公示以增加收费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大力实施阳光收费工程,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保护广大学生及学校自身的合法权益。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财务处公布了接受光华教育基金会捐赠情况,共计20万元。其中获光华教育基金的教职员工为15人,每人1万元,合计15万元,获光华教育基金的学生为10人,每人5千元,合计5万元。网址详见:http://cwc.ghu.edu.cn/info/1063/1456.htm

人事师资信息。在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方面,学校根据《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要求,制定了《长春光华学院教师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等9项规定,并通过网站进行公开发布。在校内中层干部任免方面,干部选拔过程全程接受纪检委和广大师生群众监督,同时将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等相关文件均在校园网站公开发布。同时将校内中层干部交流调整的文件公开在学校办公平台。在人员招聘方面,根据《长春光华学院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学校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并在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招聘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综合考虑应聘者的初试,复试、体检、资格审查等相关情况择优录用。

教学管理信息。学校教务处的对社会信息公开平台主要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两种形式,网站内容紧紧围绕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责和内涵,设置了机构设置、教学管理制度、教学研究、实践教学、考务管理、资格认证、办事流程、下载中心、学士学位授权审核专栏、课题网评10个版块,面向社会让学生家长了解我校教学动向,实时更新教务处新闻、公示等文件。

学生管理信息。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文件已通过长春光华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进行对外信息公开,部分文件并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相关文件有:长春光华学院《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学生学年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三次修订版)》《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等。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已通过长春光华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进行对外信息公开并印发在《长春光华学院学生手册》中通过考试等形式来了解学生对我校学生管理、校园管理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学生申述办法已上传至学生工作处网站中可供学生查阅,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学风建设机构中关于我校考风考纪、学生晚自习管理办法、学生军事训练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已印发在《长春光华学院学生手册》发放至学生手中。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9-2020学年度,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公开信息,无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和相关建议。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广泛认可,师生员工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基本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举报的情况

2019-2020学年度,学校没有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的任何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一是以公开清单为基础,加强检查督促。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检查职能部门是否按规定公开信息,没有公开的,以书面形式下达任务单催办。二是强化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学校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党委书记、各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学校党政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指定专人管理具体事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对接相关部门负责人、“清单”事项承办人。三是持续推进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结合新的信息传播规律和特点,建设大数据服务平台,汇聚校园各类各级信息数据,推进学校各类公开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二)主要问题。主要是个别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

(三)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学校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加强与“清单”事项承办人的交流沟通,统一思想、提高执行力。梳理并明确“清单”所列各事项的公开时间,建立台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或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提升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质量水平。




长春光华学院

二Ο二Ο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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