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是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的工作机构,具有行政管理权。其主要职能是:为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管理水平,保证教学质量,依据教学管理目标与教学规范要求,对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督促与指导,检查教学目标的实现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改进教学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教学管理、各教学过程及教师的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情况,促进教风学风的建设,提升教学质量,对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供院领导决策参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同时还承担学校对教学事故的调研与认定。
二、工作职责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学院的办学方向与办学宗旨对院部的定位、教学思想、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评价。
2.检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选用,了解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3.对各院部的教学管理、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进行督促、检查、评价和指导。
4.对教学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包括备课、课堂教学、实践、毕业设计(论文)、考试等教学环节)。
5.抽查教师的授课教案和备课笔记,随时听课,了解授课状况。通过调研提供信息、提出建议,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
6.参与学院教学研究活动、教学评估及评奖活动。
7.对学生的学习进行督促、评价、指导。了解学生的上课出勤及听课情况,通过与学生交谈和学生信息员反馈等方式,了解教和学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8.对学院的教学管理及相关部门进行监督、评价、指导。包括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教学工作管理规范、教学质量管理规范、课程管理、教学信息管理等。
9.随机检查课堂教师到岗、学生到课情况。
10.围绕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要点,组织专题研讨和专项督导。
11.负责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建设,负责督导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2.负责学生信息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学院督导档案的管理。
13.完成院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三、组织结构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为正处级行政单位,设主任一名。现有教学督导三名,督导秘书一名。